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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3-09-17 08:15:23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级新生“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和“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投保工作,完善学生安全保障体系,降低学生安全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投保工作。大学生参加保险投保是转移风险的手段,是一种事前防范措施和事后经济保障措施,更是一种很好的经济援助机制。此项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要从保障学生安全、落实民生工程的角度充分认识学生投保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生投保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取召开班会、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学生学习2013年出版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活导航》附录2《保险知识简介》,使每位学生知晓有关保险投保政策和理赔的基本流程,动员每一位学生参保,尽可能扩大“大学生医保”和“学平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三、周密组织,认真做好保险投保信息录入工作。此次投保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二级学院要科学组织,合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实现保险投保信息错误零目标。

(一)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不投保或只投一个险种的学生填写《个人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城镇医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确认书》(附件4,以下简称“放弃投保确认书”)。学生须在确认书中亲笔写明放弃哪种保险并签字。《放弃投保确认书》由各学院根据班级需要发放。

(二)投保学生信息录入责任到人。辅导员为各班级学生投保信息统计、录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录入学生投保电子信息。学生投保信息分三种表格录入:一是《大学生平安保险投保信息采集表》(附件1)、二是《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信息采集表》(附件2)、三是《2013级新生保险交款登记表》(附件3),其中《2013级新生保险交款登记表》由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统一提供名单电子稿,班级全体学生名单应体现在表中,放弃投保未交费的,填写“0”。如班级新增学生,班级在表中增加一行并备注清楚,退学、转专业等情况的学生应在备注栏备注清楚,不得擅自删除该行。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保险工作的专干要做好投保材料的审核和投保电子信息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逐一对照《放弃投保确认书》,审核投保三个信息表(附件1至附件3)的电子档(按附件统一格式)及对应的纸质档是否一致,并审核辅导员是否亲笔签字。

2、审核无误后,在《放弃投保确认书》和投保三个信息表(附件1至附件3)的纸质档上签好字,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所有新生班级的投保三个信息表(附件1至附件3)的电子稿(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李丽君老师处(学生服务中心15号窗口)。

(四)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做好保费代收代缴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1、代收标准:2013级新生的保费按一年一收的方式代收,本次只代收2013—2014学年的保费,“大学生医保”60元/年,“学平险”40元/年。

2、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辅导员持新生《放弃投保确认书》和投保三个信息表(附件1至附件3)的纸质档到学生服务中心15号窗口李丽君老师处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由李丽君老师签字并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放弃投保确认书》(附件4)、《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大学生医保投保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档由学生工作处留存一年以上。

(2)辅导员持复审人签字并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的《2013级新生保险交款登记表》(附件3)纸质档,与保费一起交到学生服务中心7号计划财务处窗口,计划财务处收取后开具收款凭据。

(3)保费缴纳工作最迟于9月27日结束。

5、对于“大学生医保”和“学平险”两种保险均不愿意投保的学生还须提供家长的书面确认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将名单汇总并经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与投保材料一并交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李丽君老师存档备查。

附件:1、学生平安保险投保信息采集表

2、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信息采集表

3、2013级新生保险交款登记表

4、个人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城镇医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确认书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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