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就商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更新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办法
严格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二、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审批表》,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原来数据库内的学生可使用复印件,第一次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原件,申报审批表内容应包括个人家庭状况和在校学习、品行、以及月平均消费情况。
2、评议:按照学校要求,各班级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本班的认定工作。学工处奖助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学部推荐学生进行楼栋评议。
3、公示:认定工作实行3级公示,即班级、学部和学校公示。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班级上报总人数,原则上本科按本班级实有学生数的22%,专科生18%的比例申报。
2、各班级请于2010年6月7日将班级指标分配及认定评议小组名单(见附件1)报学部110办公室,由奖助学办公室汇总后在学工网公布;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及学生申报审批表原件一起报送学部110办公室。
3、附表请到商学部学工QQ群共享文件处下载。
商学部奖助学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