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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

发布人:日期:2016-12-10 20:22:51浏览数: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修订)

湘外经院教字【2013】73号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协作精神,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更有效地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修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1】15号)。

   一、竞赛宗旨

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旨在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在竞赛中形成创新性成果。

二、参赛对象

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具体竞赛通知为准),鼓励各个专业的学生交叉组队,形成知识全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竞赛团队

三、竞赛级别与项目

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国家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校级学科竞赛。各级别竞赛定义如下:

(一)国家级学科竞赛:指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等政府部门组织或主办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二)省级学科竞赛:指教育厅等省级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或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三)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或全省性学术团体组织或主办的学科竞赛。

四、竞赛组织方式与管理

学科竞赛以立项的方式进行,教务处作为学校竞赛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学科竞赛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学科竞赛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科竞赛,采用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

(一)总体原则

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宏观管理,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各承办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科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承办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二)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学科竞赛工作,主要职责为:

1.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承办单位;

2.负责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联系;

3.筹措竞赛所需经费;

4.协助制定竞赛规程、确定场地和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和通知的发布、竞赛结果公布等工作;

5.核实指导教师的辅导、培训工作量,核拨竞赛所需经费;

6.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组织校级竞赛的颁奖;

7.做好竞赛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三)承办学院职责

各承办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实施工作,明确一位院领导负责学科竞赛的总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等工作。要以学生学科竞赛为契机,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开设创新课程,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参与广泛、运转顺畅、成效显著的长效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有: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并选拔参赛学生;

2.成立竞赛工作小组,确定指导教师;

3.制定赛前培训大纲和培训课时计划,组织赛前辅导和培训,提供参赛的有关信息及资料;

4.做好参赛经费预算工作,并以项目形式提出申请(附件一)报教务处审批;

5.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

6.负责校级竞赛规程的制定、命题阅卷及竞赛的评审工作;

7.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如为省级以上(含)学科竞赛需报教务处备案,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二);

8.做好竞赛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9.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

五、竞赛经费预算与使用

(一)为确保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预算,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竞赛经费的使用坚持节约、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各承办学院应做好竞赛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经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实施。在竞赛经费预算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制,相关费用在竞赛结束并提交活动总结后,凭有效票据经教务处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 每个预算项目各学院必须提供项目竞赛规程或竞赛通知,湖南省教育厅明文组织的竞赛项目学校予以重点资助,其余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申报1-3项。

(四)竞赛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

1.交通费和住宿费:参照学校差旅费规定实报实销,报销时以赛程时间及实际参赛人数为准;带队老师参赛期间给予200元/天劳务补贴。

2.参赛费:以竞赛文件为准;

3.培训费:国家级按每组3000元;省级按每组2000元;以个人为单位参赛的竞赛培训费减半;

4.资料费:按每组200元预算,以个人为单位参赛的资料费减半;

5.校级选拔费:根据竞赛规模和参赛人数酌情预算;

6.耗材费:根据竞赛项目要求,由项目组列出详细清单(包含元器件或表演服装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呈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中心采购,在竞赛项目经费预算限额内开支。

7.以上各项费用根据竞赛性质特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奖励

(一)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学科竞赛奖励专项经费用于奖励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2名,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队。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文件为依据。

学科竞赛类奖励标准

项 目

级 别

学生获奖励(元)

指导老师奖励(元)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集 体

国家级

3000

2000

1000

3000

2000

1000

省级

1000

800

600

1000

800

600

校级

400

300

200

400

300

200

个 人

国家级

1500

1000

500

1500

1000

500

省级

600

500

400

600

500

400

校级

200

100

100

200

100

100

体育类竞赛运动员奖励标准(元)

级别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备注

全国大运会

3000

2400

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四年一次

全省大运会

2000

15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300

四年一次

全国锦标赛

1200

10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一年一次

全国邀请赛

1200

10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限高尔夫

全省锦标赛

600

500

400

400

300

300

200

200

一年一次

校  运  会

200

150

100

50

50

50

50

50

一年一次

体育类竞赛教练员奖励标准(元)

级别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备注

全国大运会

1000

800

700

600

500

400

400

300

单项

3000

2400

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集体项目

全省大运会

600

500

400

300

300

200

200

100

单项

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800

600

集体项目

全国锦标赛

500

400

300

300

300

200

200

200

单项

1200

1000

800

700

600

500

400

400

集体项目

全国邀请赛

500

400

300

300

300

200

200

200

单项

1200

1000

800

700

600

500

400

400

集体项目

全省锦标赛

300

200

200

200

200

100

100

100

单项

600

500

400

400

300

300

200

200

集体项目

(二)奖励说明

1.集体获奖均以参赛学生团队与指导老师组为单位进行奖励。

2.同一项目的省、国家级比赛,只发放最高额1次,不累计发放。

3.若单个学生(集体)在同次同类竞赛中获得两次以上奖励,取最高一次奖励。

4.有特等奖的奖项学生奖励标准为同类一等奖奖励标准的120%。

5.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 二、三等奖从学校承担的初赛参赛总人数中按照规定的比例产生,故按校级二、三等奖予以认定。在后续阶段比赛(湖南省赛区决赛)中,学生最终所获奖项级别按省级比赛予以认定。“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复赛中所获奖项参照省级,决赛中所获奖项,参照国家级。其他类似竞赛项目参照此办法认定。

6. 体育类无单项的集体项目按主力队员人数对照单项标准奖励,其中篮球、排球主力队员10人,足球主力队员15人。

7. 体育类优秀荣誉奖:国家大运会优秀运动员奖励400元、优秀教练员奖励600元;国家大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1500元;国家大运会优秀体育代表团奖2500元;省大运会优秀运动员奖励200元、优秀教练员奖励400元;省大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1000元;省大运会优秀体育代表团奖2000元。

七、企业赞助

学校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方可获冠名权。企业或单位提供的赞助费,由学校统一支配并使用。

八、附  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起止时间:

   教务处制表

年   月   日 填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时间

参赛对象

参赛人数

竞赛级别

校级、省级、国家级.(在内打“√”

              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称

专长

承担主要任务

项目的主要内容与实施方案(包括场地、设备要求等)








二、竞赛项目经费预算

申请经费(元)

经费开支项目

预算经费(元)

经费预算依据

三、主办单位及学校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主管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申报书一式三份,教务处、承办单位、财务处报帐各一份。

附件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获奖学生或指导老师

获奖等级

竞赛级别及颁奖单位

获奖

时间

所在学院

奖金

卡号

承办单位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认定意见

                                    处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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