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课程编号:02099032
课程名称:国际商法
授课对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
总 学 时:72
学 分 数:4
适应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先修课程:《经济法概论》
一、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
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作为国际商务各专业必修的一门法律课程,它涉及参加国际商事活动的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及其他们之间的商事关系。
通过国际商法课程的学习和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票据法、代理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产品责任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等相关内容。
国际商法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与民法学、商法、国际贸易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公司法学、仲裁法学等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掌握上述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情况下,进入国际商法学领域学习,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讲授国际商法这门课,首先要向学员完整地介绍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深入浅出、剥茧抽丝般讲授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我国全方位进入国际商品经济市场的时间不长,国内尚未形成国际商务法律氛围,人们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这些都为学生学习这门课程增加了难度。对该课程采取分析比较的方法讲授基本理论的同时,要注重把理论和中外司法实践,特别是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使教学工作生动、形象、具体,使学生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概言之,以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重点,以分析比较为方法,以学以致用为目的,即为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本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如下:
1、正确认识本门课程的涉外性质,以及以涉外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国际商法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外国法律和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为依据,从国际商法的理论,立法及实践等方面,全面掌握各种国际商法的原则与理论,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全面了解商法的原理及制度,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适用原则。
3、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解决或知晓如何解决国际经济民事纷争。
三、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第一章 绪 论 (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着重讲述了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及其渊源,当今世界两大法律体系的结构和特点,以及学习国际商法的意义与方法,其中第一、三节需重点掌握。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述
第二节 国际商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三节 西方及中国法律体系
第二章 独资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法(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着重讲述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有关法律制度,其中第二节需要重点掌握。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独资企业法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公司法 (10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能力及公司的合并与解散等基本内容。 其中第三、四、五节是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一般制度
第三节 公司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
第四节 公司股份
第五节 公司债
第六节 公司财务与会计
第七节 公司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 合同法(1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 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让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终止。其中重点是合同的成立及其履行。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违约及救济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6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 概论、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买卖双方的一般义务、违约及对违约救济方法和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其中第二、第三、第四节是本章的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第二节 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买卖双方的义务
第四节 违约及对违约的救济方法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货物损失的风险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6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据: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等。本章重点是第一节国际货物海上运输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法
第二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
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四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法
第七章 产品责任法 (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 产品、产品责任、生产者的概念、以及产品责任法的概念、性质、作用和特征;了解世界各国及国际社会的产品责任立法。本章重点是第一、二节。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产品责任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产品责任案中的赔偿及抗辩
第四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统一规则
第八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 (8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 代理法概述、代理行为中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代理关系中三方当事人的义务和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其中第二、第三节是本章的重点。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代理、代理权的产生
第二节 代理法律关系
第三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四节 国际代理法的统一
第九章 票据法 (6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 票据法概述、汇票、本票与支票。其中重点是第二、三节。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票据的功能、类型及票据法律关系
第二节 票据行为
第三节 票据权利
第四节 票据分论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 (8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 商标和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概念,以及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取得、形式和保护。了解专有技术的概念,特征以及转让专有技术应当注意的问题。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第四节 著作权法
第五节 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国际商事仲裁争议解决方式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则,特别是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国际商事诉讼中法院管辖权与外国人的诉讼地位等问题。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之一:协商与调解
第二节 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之二:仲裁
第三节 国际商事诉讼
四、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应在已经学习法律基础、经济法学课程基础上讲授,并应当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的课程相结合,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国际商法的有关知识。
五、选用教材及参考教材
选用教材:
《国际商法》,田东文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参考教材:
《国际商法实务》,任荣明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出版。
《国际商务经典案例》,袁永友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月版。
《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程》,王传丽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6月版
执笔人:周雁武
审核人:李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