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湘外经院教字【2013】4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学生通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能进一步了解社会,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了认真严密地组织教学,提高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质量,使其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教务处、二级学院(部)两级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审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大纲。
3.审核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经费。
4.组织检查和评估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5.组织评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经验交流。
6. 研究、处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7.配合二级学院(部)建立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二、二级学院职责
1.制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2.遴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分散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要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地点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生活自我管理。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3.选择好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场所。选择场所应注意: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教学大纲要求。
(2)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3)选择设备工艺较先进、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对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较重视且有一定指导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4)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内外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基地。
(5)校外场所要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4.组织本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
5.检查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效果和成绩评定,做好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总结。
6.按时上报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各种相关资料。
三、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职责
1.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负责全校“两课”社会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
2.遴选“两课”社会实践指导老师。
3.选择好“两课”社会实践场所。
4.组织“两课”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
5.检查“两课”社会实践效果和成绩评定,做好“两课”社会实践总结。
6.按时上报“两课”社会实践各种相关资料。
第三章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目的与形式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第四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目的如下:
1.认识实习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加深对专业或课程的感性认识,提高对课程学习的兴趣。一般在第二学年开设。
2.专业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接触,并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加深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一般在第三学年开设。
3.毕业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对本专业领域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较强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巩固已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般在第四学年开设。
4.实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校内外实训场所,对学生进行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或专业技能训练。
5.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等。
第五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形式。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一般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校内实训一般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社会实践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对于分散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可由学生自己选定或由各二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指定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但学生自己选定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必须报所在学院备案。
第四章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职责
第六条 根据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大纲,结合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实际情况,拟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实施计划。
第七条 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前,指导教师应讲解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和内容,让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目的和要求。
第八条 建立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日志,对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检查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日记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负责解决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 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作好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学生的考核工作,并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第十条 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地点。凡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经实习、实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对玩忽职守者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一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结束后,指导老师应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如下:
一、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经过、情况、指导方法。
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经验体会及质量分析。
三、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四、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建议等。
第十二条 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工作总结和日志到所在学院(部)存档。
第四章 对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要求
第十三条 凡我校学生都必须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的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服从学校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的统一安排,尊重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 借阅文件、资料按照单位规定办理,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八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持有效证明向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单位和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凡请假达到或超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时间三分之一者,应予重修。
第十九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应坚持写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日记,同时每人应交一份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日记和报告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结束后交相应指导老师,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五章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成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 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和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工作表现,结合本人的日记、报告、单位鉴定以及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纪律表现等综合评定成绩,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第二十二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成绩参考下列标准评定:
优秀: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能对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有独到见解,日记记录认真、详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无违纪行为。
良好: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能对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日记记录认真、详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期间无违纪行为。
中等:态度端正,达到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能对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日记记录比较认真、详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态度基本端正,完成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的主要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日记记录比较认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中虽然有比较轻微的违纪行为,但能够深刻认识,及时纠正。
不及格:未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或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报告马虎潦草,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未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的时间超过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或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发生重大事故者。
第二十三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不及格者必须补修,所需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六章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九周制定下学期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审核通过的实习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部)必须根据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实施的前四周将《实践教学活动审批表》、《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和《实践教学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部)应按不高于1:50的师生比选派组织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正、责任心强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部)应做好动员与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相应的实习教学大纲、具体实施方案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二级学院(部)应切实加强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过程的管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的要求完成教学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结束后,二级学院(部)要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评定与资料归档工作,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章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经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经费管理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得到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教务处存档。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手册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实习须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实习教学工作手册
教务处印制
二○一三年六月
目 录
一、实习教学工作要点及程序
二、校外实习教学工作文档目录及参考模板
实习教学工作要点及程序
序号 |
工作环节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人(单位) |
1 |
组织准备 |
1.学院成立实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2.学院落实实习单位,召开实习教师会和学生实习工作动员会。 |
学院主管领导 |
2 |
制定实习方案、落实经费预算 |
根据学院实习教学开课计划及实习大纲制定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4.2),落实实习中各项经费预算(表4.3) |
系负责人 学院主管领导 |
3 |
实习前培训 |
做好实习前学生技能强化培训及下实习点前各项准备工作。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4 |
交通保障 |
1.联系实习用车。 2.确保路途安全。 |
学院主管领导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5 |
下点实习 |
1.岗前安全及基本操作技能培训。 2.确定学生工作任务及分组。 |
基地实习指导教师 |
3.督促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工作纪律。 4.安排学生生活起居。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
6 |
正式实习 |
1.组织学生按照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开展实习。 |
基地实习指导教师 |
2.督促学生填写实习日志(表1.1)。 3.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定期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实习开展情况。 4.教师填写实习日志(表2.4)。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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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期检查 |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实习单位检查。 2.教务处随机抽查。 |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 |
8 |
成绩评定及实习结束工作 |
1.填写实习生实习评价表(表3.1)和实习小组工作评价表(表3.2)。 |
基地实习指导教师 |
2.学生撰写实习生实习报告(表1.2)。 3.评定学生实习成绩(表2.3)。 4.评定优秀实习生(表1.3)。 5.归还实习所借物品。 6.组织好返校工作。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
9 |
实习总结与交流 |
1.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2.学生填写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生评教表(表1.4)。 3.学院组织交流实习经验,表彰实习先进个人。 |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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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材料归档 |
1.学院归档材料:(1)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2)实践教学经费明细表;(3)实习生实习日志;(4)实习生实习报告;(5)实习生成绩统计表;(6)实习生实习评价表;(7)实习小组工作评价表;(8)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9)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基本信息表;(10)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11)实习工作总结;(12)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生评教表;(13)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审批表。 2.提交教务处材料:(1)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2)实践教学经费明细表;(3)实践教学活动审批表;(4)优秀实习生申请表(审批完成后发学院存档);(5)实习教学工作质量分析表;(6)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审批表;(7)实习工作总结。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 |
11 |
报 帐 |
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
校外实习教学工作文档目录及参考模板
1.实习生填写表格(材料)
1.1实习生实习日志(参考模板)
1.2实习生实习报告(参考模板)
1.3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1.4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生评教表
2.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填写表格(材料)
2.1实习教学工作质量分析表
2.2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2.3实习生成绩统计表(参考模板)
2.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参考模板)
2.5实习生基本情况表
2.6实习工作总结
3.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填写表格(材料)
3.1实习生评价表
3.2实习小组工作评价表
4.实习学院填写表格(材料)
4.1 实习工作计划
4.2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
4.3实践教学经费明细表
4.4实践教学活动审批表
4.5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审批表
1.1实习生实习日志(参考模板)
实习名称: 实习生: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日期 |
每日工作基本情况总结 |
备注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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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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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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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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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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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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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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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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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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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由实习生每日填写,是评定实习生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每周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检查并签字;
2.A4纸打印,实习完成后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带回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3.此表为参考模板,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本表可扩展。
1.2实习生实习报告(参考模板)
实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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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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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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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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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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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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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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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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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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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结论和体会: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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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评语:
实习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在实习结束后由实习生填写,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2.此表为参考模板,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本表可扩展。
1.3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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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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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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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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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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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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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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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优秀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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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教 师 意 见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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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
学院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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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意 见 |
主管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由实习生填写。
2.实习结束由学院上报,并由教务处审批后下发学院存档。
1.4实习教学质量实习生评教表
实习名称: 实习基地: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评价方面 |
评价项目 |
分值 |
得分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20) |
1. 指导老师责任心强,认真策划组织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及实习生返校等系列工作。 |
5 |
|
2.实习中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学生实习考勤,按时检查实习日志。 |
5 |
||
3.注重搞好校企合作关系,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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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公平、合理。 |
5 |
||
基地实习指导教师(30) |
1.根据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实习,实习设备、材料、资料等准备充分。 |
5 |
|
2.实习教学目的明确、具体,重点突出,难点准确,处理得当,便于学生掌握。 |
5 |
||
3. 注重技能和能力的培养,能进行示范操作,动作要领交代清楚,重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注意与学生的交流、沟通、互动,正确处理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
10 |
||
4.注重更新指导内容,努力将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融于教学中。 |
5 |
||
5. 教学中注重培养组织纪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质量意识、工艺纪律意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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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条件 (20) |
1.基地实习管理制度规范、严格。 |
5 |
|
2.基地实习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实习教学的需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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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地生活条件完善,能够保障实习生日常生活所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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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地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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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效果 (30) |
1.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
5 |
|
2.实习内容与专业知识紧密结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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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践动手、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高。 |
10 |
||
4.对实习教学与组织工作、基地情况比较满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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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
备注:1.得分权重:好(1.0)、较好(0.8)、一般(0.6)、差(0.4);
2.此表由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填写,交所在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2.1实习教学工作质量分析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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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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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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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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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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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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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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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教学主要目的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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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习教学具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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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违纪及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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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统计
优秀:(90-100) 人,占 %;良好(80-89) 人,占 %; 中等:(70-79) 人,占 %;及格(60-69) 人,占 %; 不及格(60分以下) 人,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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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习教学条件、实习教学效果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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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习工作成绩、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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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系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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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院意见
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教学结束后一周内填写,一式两份,经系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每个实习专业班级一张。
2.2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实习基地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 |
职称(职务) |
年龄 |
主要指导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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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填写,留所在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本表可扩展。
2.3实习生成绩统计表
学院: 专业班级 :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姓名:
实习名称: 实习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名 |
学号 |
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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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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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习结束后,此表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填表,并报学院存档,同时输入教务管理系统,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本表可扩展。
2.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表(参考模板)
实习名称: 指导教师: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日期 |
工作内容 |
备注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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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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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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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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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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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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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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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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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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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填写,A4纸打印,实习结束后交所在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2.此表为参考模板,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5实习生基本情况
实习名称: 实习专业班级: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序号 |
实习生姓名 |
性别 |
电话号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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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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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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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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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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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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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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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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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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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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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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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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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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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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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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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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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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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学习实习指导教师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留实习基地存档,一份留教务处备案。本表可扩展。
3.1实习生实习评价表
实习生: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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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0分) |
较好(8分) |
一般(6分) |
较差(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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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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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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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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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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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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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与学习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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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协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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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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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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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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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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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实习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基地盖章:
备注:1.本表是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基地的反馈意见,是评定实习生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评价内容由基地实习指导教师作出评价。
2.本表须基地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实习基地公章,否则无效;
3.实习结束后,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带回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3.2实习小组工作评价表
实习学院名称: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姓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评价对象 |
评价内容 |
评价结果(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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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0分) |
较好(8分) |
一般(6分) |
较差(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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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
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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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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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生 |
工作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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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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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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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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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与学习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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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与协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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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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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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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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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语 |
实习基地盖章 |
备注:1.此表由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2.实习结束后,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带回学院存档,教务处抽查。
4.2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
实践教学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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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或指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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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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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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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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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或分批安排(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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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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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从 月 日至 月 日,小计: 天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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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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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及成绩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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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的要求 (如学习、生活、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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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 |
日期(月/日) |
教学内容 |
教学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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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学院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本表可扩展,未注明内容可以附件形式上交。
4.3 学院 实践教学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使用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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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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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学院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
4.4 学院 年 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审批表
实践教学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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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学年级、专业班级 |
学生人数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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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从 月 日至 月 日,小计: 天,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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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地点或校外实习基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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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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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版本及页码、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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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调课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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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或分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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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项目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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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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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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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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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审批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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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学院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
4.5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立项审批表
申报部门: 年 月 日
基地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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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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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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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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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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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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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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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基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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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基地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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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联络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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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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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基地现有指导教师 ( )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及以下职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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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 受实 习情 况 |
专 业 |
实 习 类 别 |
可接纳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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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基地 条件 概况 |
包括企业规模、企业在行业的优势、社会信誉、技术能力、管理制度、基地运行管理模式、现有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实习生活条件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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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基地 条件 概况(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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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审核 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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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 处审 核意 见 |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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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校领 导审 批意 见 |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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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学院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本表可扩展。
附件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实习须知
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拓展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工程意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实习的正常进行,提高实习质量,要求每位实习生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遵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有正当、充分理由和书面申请,请假三天(含)以内由实习带队老师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批准,三天以上须报学院(部)审批、备案。
二、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尊重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职(员)工,虚心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各项工作。
三、每位实习生须参加学院(部)组织的实习前期教育活动,主动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为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打好基础。
四、认真填写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阶段中后期应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实习材料须实事求是,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作严肃处理。实习材料作为重要教学档案,由学院(部)归档,并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工作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意外。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离队单独活动,不准离队外宿。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和损坏保密文档。
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若有损坏或丢失,须及时汇报,并照价赔偿。
七、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八、在实习单位,应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实习结束时,及时交还房间钥匙,并做好告别工作。
以上规定每位实习生均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教育,态度恶劣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该生的实习,由学院(部)作出相应处理。情节恶劣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